4月7日 二谈“郁闷”事件
根据悠悠烟的帖子以及各位水友的观点,发现大家更多的是对泥工的指责,我对此看法有所不同。
从法律的角度讲,“郁闷”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是经销商,业主买了单但拿到的是有划痕(即有瑕疵)的产品,完全可以无条件退货,并且在业主多次强烈要求下,几天之后才有所表态和行动,应该说售后服务不够及时到位。
第二责任人是装修公司,我不知道这砖是谁介绍才买的,至少产品到了没通知业主签字验收,项目经理在干嘛?也没有及时督工。
第三责任人才是泥工,虽然是直接责任人,但他是装修公司雇佣的,打零工赚点辛苦钱,他干什么活怎么干,都听项目经理的,不会直接听业主让停就停的,这一闹他白干了,装修公司就有理由不给他工钱,不骂人才怪。因此,泥工的差错应由装修公司付连带责任。
当然,这只是一个小小小事件,确实不值一提,只要双方协商一下就能解决。
以上分析,仅仅是帮助大家理清思路,看清本质,希望各位水友不要再过多地帮经销商和装修公司说话了,更不要对泥工师傅有太多的指责。我们都是体面人,对弱者要多点宽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