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说这里是否有托,但是作为KFS的目的很明确,肯定是想多卖几个没有产权的车位。没有产权的东西,很容易理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出卖70年的使用权,跟租70年没有任何区别。既然这样,业主就应该有选择一次性租满70年还是分期来租,这是业主的权力。现在,KFS为了自身的利益把这些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东西强加于业主,方式方法值得商榷。业主发表下不满情绪也应该是正常的,作为一个学过法律的高素质人才,又何必对一个带有一点点不满情绪网友的发言,如此强纠不放呢?说不定人家现实生活中各方面的素质并不比楼主差,人家也只是发泄下心中的些许不满,并没有给天盛物业的管理秩序增添任何麻烦。
况且,要解决好这种争议和矛盾,作为一个负责的KFS和物业就要及时的跟业主进行沟通,找到解决问题及争议的焦点,而不是一味的抵制和推诿,交流和沟通才能促进一个小区的和谐进程。有些事情完全可以通过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方式来解决争端,物业与业主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,而是服务、协调、沟通、管理的关系。
再说人车分流,以及所谓的公平。人车分流,确实是一个很好的管理小区的模式,湖州也就天盛具备这样的硬件条件,也是以后的大势所趋。物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了,最实惠的还是广大的业主。但是,仅仅限制汽车还是远远不够的,电瓶车、摩托车也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,有的时候安全性可能比汽车更差,而且不受任何约束,产生事故的几率也不小于汽车。对于只拥有汽车作为代步工具的业主来说,也存在极大的不公平,道路是公摊的吧,为何同是机动车的摩托可以进,助力的电瓶车可以进,难道汽车拥有人的家人就不会受到摩托车,电瓶车在小区飞驰时的侵袭。所以,这世上没有绝对公平,我们在谴责别人的同时,想想自己是否也可以做到宽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