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懒得写,但看到那篇胡小姐的《无声的呐喊,我要回家》一文,总在论坛第一版挂着,不禁感觉有些别扭,明明是错误的观点,又为什么还会如此热议论。
之所以说错误,主要的论据有以下几点:
1、违背契约精神。当初大家买房子的时候都是定了合同,签了协议的,协议里写的清楚,实行人车分流,创造高档安全美好环境的小区,既然是这样,就不要反悔。也就是,你买之前是签了字的,没人强迫你买,你不能为了一己私利,随便打破规则。
好比有人承包了一块荒山,投入劳作多年后有了收成,山民却一轰而上,抢夺一空,山民有他们的土道理,这地是老祖宗留给他们的,至于拿了人家承包费,签了协议的事情早忘记了。对吧,胡小姐。
2、危害公共安全。我们去一街之隔的城市之心看看就知道了,地下车库没人停,因为不付钱可以停在马路上,于是路上都是车。连散步都很危险,冷不防车两背后又冲出一车来,行人的肉身完全没有保护,开车的人也很提心吊胆,小孩子更是非常危险。但这些胡小姐都可以忽略,为的只是“我”要不付钱停车。
3、践踏了原先遵守规则买车位的人的利益。
开发商把地下车位要么全租,要么全卖,一般都是卖,而且已经卖了,那如果剩下的改租了,就对先前买车位的不公平,也失去了信誉,也会遭到先前的买车位业主的反对; 也许有人说太贵了,不错,是贵了,但这不成为你可以随便乱停的理由。也许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租一个,但它可以租,也可以不租,这要协商,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,你不能强迫他租。把报纸电视叫来,不见得是你有理由。过分了只能说明某些人是有文化的无赖而已。
4、人车分流是趋势。套用一位兄弟的话说,人车分流本身就是一个卖点,随着经济的增长,汽车会进入千家万户,到时车位肯定紧俏,不实行人车分流的话,到时小区道路上全是车,车都进不去出不来,现在已有这样的例子,马路对面就是。